在天津执行死刑的程序如下:
执行地点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前准备
验明正身: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需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防止错杀。
讯问遗言: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
通知监督机关: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执行方法
枪决: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执行。
注射: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其他方法: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执行过程
公布执行信息: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应示众。
执行人员: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负责指挥执行,执行人员按照指令执行死刑。
警戒工作: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
执行后事项
记录执行过程: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通知家属: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特殊情况处理
暂停执行: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这些程序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死刑执行的公正、合法和人性化。
相关文章: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正厅长级干部唐林一审被判十二年九个月04-03
交了保全费多久仲裁01-18
申诉到法院多久出结果01-18
有期徒刑多久可以假释01-18
延审最多可以推迟多久01-18
破产免责期是多久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