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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发布】日前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下发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内容一起来看↓↓↓关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