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 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它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分公司都不具备独立性,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由总公司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具体来说,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财产,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并且只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事。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如果分公司无法履行债务,总公司将负责清偿。
综上所述,分公司并不被视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而仅仅是总公司的一个下属部门,在法律和经济上依赖于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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