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需要成立 清算组,具体步骤如下:
成立清算组的主体和程序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需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需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但看到公告后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应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且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并建立符合破产清算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时间和条件
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企业进入破产宣告阶段后成立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成立。
综上所述,破产需要成立清算组,其成立过程包括股东决议解散、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行使职权、清算组人员组成等步骤,并且需满足一定的设立条件。
相关文章:
光韵达拟以不超过6.5亿元收购亿联无限100%股份;中信博2024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83%|公告精选04-16
国民技术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04-16
永辉超市回应:已报警!04-16
IPO雷达|遇见小面递表港交所,以降价换取翻座率,曾因食安问题被通报04-15
英国将从中企手中接管英钢,中方发声了04-15
中交地产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中地04-14
筑牢密码安全防线 公交护航信息安全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