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人防费,即 人防建筑易地建设费,是社会上对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俗叫法。按规定,这个费用不应被称为人防费,而应准确称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对于达不到这一条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要交纳易地建设费,由政府统一易地建设。人防费的交纳标准是按建房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此外,对于在人防建成区内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经营者,也有相应的缴纳标准。具体来说,企业和事业单位按当年年末在职职工人数,由单位按每人每年10-20元缴纳人防建设费;个体工商经营者则每年每户缴纳30元-50元人防建设费。
综上所述,建筑人防费主要是为了建设和维护防空地下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防空设施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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