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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拘役的罪犯需要携带以下物品:日常用品:包括衣服、被褥、毛巾、牙膏、牙刷等基本生活用品。换洗衣物:建议携带一些换洗的衣物,以应对看守所内的日常生活需求。钱款:可以携带一些钱款,用于购买日常用品或应急使用。看守所会代为保管这些钱款,并开具记账卡交与罪犯。其他个人物品:如书籍、笔等,但需注意不要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