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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录音证据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前提是录音的录制过程没有侵犯国家、社会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录音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