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以前没有路灯,晚上时不时还有货车经过,感觉很不安全。”“安装了路灯,以后我们再也不用打手电筒走夜路,感谢为群众办实事。”看着一盏盏新安装的路灯亮起,禄劝县屏山街道禄撒路南甸段的居民们说。
去年下半年,禄劝县纪委监委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开展城市照明领域“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调研时发现,禄劝县城旧城区背街小巷、城郊接合部等区域不同程度存在“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现象,群众夜间出行存在安全隐患。
为保证路灯照明正常,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禄劝县纪委监委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沟通,深入摸底排查,走访征集群众意见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实地协调安装路灯相关事宜,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路灯安装问题,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测量,做好路灯安装设计方案,协商解决项目所需经费。同时,将此问题列入民生实事监督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室组地+专班”监督机制,以全链条监督检查守护万家灯火,助推城市照明“问题清单”切切实实转化为群众“幸福账单”。
“工程虽小,却是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大事。要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鉴,秉持为民初心,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把好工程施工质量关、财政资金效益关,实时加强对项目各环节的监管,确保路灯安装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廉洁……”禄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禄劝县纪委监委坚持“事前警示预防”和“全程跟踪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和所在街道纪工委作用,厘清细化县、街、社区三级监督责任清单,整合社区纪检监察员、网格员监督力量,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紧盯路灯报价、产品质量、安装点位等重点环节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遵纪守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一线监督、跟进监督、“嵌入式”监督,确保路灯安装建设项目高效率、高质量按期完成。
针对城市照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禄劝县纪委监委通过列席会议、专题座谈、下发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健全完善城市照明管理制度,加强路灯照明设施的日常运维管护,进一步提升夜间亮化设施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水平,动态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让群众在夜间出行更安心。截至目前,禄劝县开展监督检查1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6个。
“安装、点亮、维修路灯不仅是一束灯光的事,也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靠前监督解决民生实事的缩影。接下来,我们将持续聚焦痛点堵点难点,健全完善‘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的工作机制,以‘小切口’推动民生领域‘大治理’,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禄劝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昆明日报 记者吕文康 通讯员文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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